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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房屋维修基金政策及操作流程解析

2024-10-21 06:28

一、鞍山房屋维修基金相关内容

鞍山房屋维修基金政策及操作流程解析

房屋维修基金是属于产权人所有的,根据建筑面积最大的产权类别来缴存住宅维修资金。公有住房房改出售的情况下,售房单位应当提取售房款的25%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由国有单位自建而现已弃管的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能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不足。剩余的公有住房房改所得资金可以全部用作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产局统筹使用。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产权人应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

二、鞍山房屋维修基金新政策

房屋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若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灭失,个人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应退还。市政府对住宅和非住宅的产权人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三级账户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产权人需交存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产局代管。

三、鞍山房屋维修基金账户设置和管理

申请设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时,需提交开户申请、业主委员会备案批件、物业管理区域内产权人明细、业主委员会公章、业主委员会主任私章、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业主大会设置账户后,市房产局应及时核对信息,并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处理人员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房产局办理账户变更手续,随后可到专户管理银行进行账户变更或销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执行,利息每年年末结算一次。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也需计算清楚。

鞍山房屋维修基金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对于房屋产权人来说非常重要。了解相关规定,按照要求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正确设置和管理账户,可以保障房屋维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希望本文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鞍山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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