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手续详解
2024-10-20 13:45一、所需材料
买卖过户所需的材料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房屋所有权证书
3. 房屋买卖合同
4. 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了以上材料,还需要注意以下情况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2.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 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和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 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 若经法院判决,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手续
买卖过户的办理手续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要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相关证件,并进行现场调查和房产估价。
2. 立契过户
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3.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以获得新的房产证。
买卖过户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手续是确保房屋交易合法有效的重要步骤。根据不同情况,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办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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