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四金的法律保护及注意事项
2024-10-20 13:38一、定金
定金又称为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如果对方索要超过20%的定金,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并拒绝支付。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订金又称为预付款,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缴纳的一部分款项。在缴纳订金之时需要签订一份临时认购协议。订金不具备担保协议,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订金在合同履行之时可以成为房款的一部分。如果合同还未履行,不论是购房者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订金都要原数退还。需要注意的是,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
三、诚意金
诚意金又称为意向金,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支付给中介。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一说,但为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中介与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诚意金条款。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需要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诚意金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诚意金的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购房者在买期房时缴纳诚意金时,应特别注意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的风险。
四、认购金
认购金也称认筹金,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缴纳的一笔金额,用于体现购房者的诚意购买。认购金可以让购房者享受优先选择的权利。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房屋,开发商应该将认购金退还给购房者。认购金在开盘前短时期内可以帮助开发商解决资金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认购金和认筹金在法律上没有特定的保护和退还规定。
购房者在支付定金、订金、诚意金和认购金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还规定和风险防范。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损失。购房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被不法开发商利用,确保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