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避免纠纷
2024-10-20 12:39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当地楼盘的相关情况,就算拿到购房合同也别着急的签,因为购房合同以后能代表自己的利益,房子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拿着合同维权。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去确认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否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建议购房人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或者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另外,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确交楼标准
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意选择。而选择第1项交楼标准则含义不明确,这就会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购房合同中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购房人在收楼时应查看开发商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同时,购房人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