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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金的退还问题解析

2024-10-20 12:13

一、购房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规定

购房意向金的退还问题解析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规定,购房意向金不是定金或订金,而是购买人表示购买房屋意愿的一种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因此,购房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

二、预售许可证对意向金的影响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意向金是否合规需要取决于是否获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因此,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意向金是违法的。

三、退还意向金的途径和方法

如果购房者支付了意向金但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退款或向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仲裁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和解、调解不成,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意向金。

四、避免陷入意向金陷阱的建议

为了避免陷入意向金陷阱,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建议:

1. 购房前做好准备:购房者要谨慎行事,不冲动,预先考虑清楚各个环节。避免心怀叵测之人的圈套。

2. 选择可靠机构托管: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意向金往往被当作购房者表达诚意的手段。购房者应选择可靠的机构托管意向金,避免意向金转定金后适用定金罚则的风险。

购房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规定和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来判断。购房者在支付意向金时要谨慎,避免陷入意向金陷阱。如果遇到退款问题,可以通过协商退款或向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来解决。购房者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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