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2024-10-18 18:09一、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处理方式
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感情破裂离婚,仍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贷款,但也可以经过协商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二、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变更申请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变更?答案是可以的。符合变更借款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携带以下申请资料到原贷款银行进行申请:
1. 个人基本资料: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四份;提供证明申请人享有房产受让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或加盖民政部门章的协议书及复印件四份。
2. 申请人资料: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提供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提供正楷人名章。
3. 贷款资料:提供原借贷合同。
4. 信用资料:申请人及更名后的人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订《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声明》二份。
5. 担保资料:如果原借贷合同为保证担保方式,申请人需要提供原抵押合同。
6.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是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申请所需的资料,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前往原贷款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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