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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中的特殊情况及解决方法

2024-10-17 10:35

拆迁安置是城市发展中常见的一项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特殊情况及解决方法:

拆迁安置中的特殊情况及解决方法

一、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房屋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不能确定产权所有人的房屋。对于这种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如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征收部门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二、共有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对于共有房屋,如果全体共有人要求进行产权调换,应该予以准许,并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调换房屋和被拆迁房屋的差价。如果部分共有人要求产权调换,部分共有人要求货币补偿,应给予货币补偿。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共有人的要求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三、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对于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在拆迁补偿时,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如果进行产权调换,抵押权可以延伸,不需要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或办理登记。如果进行货币补偿,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适当保全措施。

四、在产权调换中对被拆迁人的特别保护措施

在产权调换补偿中,如果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以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并得到法律支持。这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五、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问题

临时建筑是指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并临时使用的建筑,没有产权证。超过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剩余年限的租金计算。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拆迁安置中可能会遇到的特殊情况有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共有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产权调换中的被拆迁人保护措施以及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有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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