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拆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2024-10-17 02:30一、公示
在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之前,一定要确保有公示。政府会发布拆迁公告,内容包括拆迁原因、期限、单位、安置情况、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这些公告需要广泛张贴,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拆迁事项,以便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不签署空白协议书
在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会让拆迁户签署空白协议书,以便加快拆迁进度。然而,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坚持要求书面形式的协议。合同不能留白,以防止开发商事后涂改或不认账。
三、赔偿款比周围房屋市场价低
国家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明确规定,拆迁款不能低于周围房屋市场价。因此,拆迁户应该了解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并提出更高的赔偿要求。此外,拆迁款还应包括拆迁户今后生活的安置费,安置费应该略高于现有生活水平,不能低于或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四、不接受先拆迁后补偿
一些开发商为了减少拆迁赔偿款或赶工期,会提出先拆迁后补偿的要求。这是违反国家拆迁政策的规定的。拆迁户要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要妥协。因为等房子拆了之后,开发商可能会借机谈条件,减少赔偿款。更糟糕的是,如果遇到资金链断裂跑路的开发商,可能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正常情况下,应先签订协议,然后给予补偿款,最后进行拆迁。
五、拆迁补偿不全面
根据国家规定,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都应全面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如果只给予房屋补偿,而对附着物和收益没有提及,拆迁户应主动提出。此外,现在的拆迁政策要求双向补偿,即对宅基地和房屋分别进行补偿,所以在合同上要核对。
六、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部门才有审批房屋拆迁的资格,乡、村不属于拆迁征收房屋的主体。此外,具体执行拆迁的企业也必须具备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即使承诺再好,冒牌单位也不能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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