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纠纷处理途径及注意事项
2024-10-16 12:04一、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顺序
根据合同的有效性,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顺序有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其次是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如果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且未合法占有房屋,需要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如果其中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前述原则协调处理。
二、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 动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给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了漏洞。一旦房价上涨,出卖人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只有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都应是有效的合同。
2. 动迁房买卖时,建议要求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由于动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如果卖方发生不测,该动迁房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在动迁房买卖协议中,应尽量让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在交流过程中,双方应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引发不愉快。
3. 为避免买动迁房产生纠纷,建议在交易买卖时考虑是否能够公证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动迁房指的是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动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房屋。虽然现在尚未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因此,在买卖过程中,公证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处理动迁房买卖纠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注意事项。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顺序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决定。在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应遵守合同约定,买受人应注意办理交付或登记手续。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考虑公证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