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及申请材料流程详解
2024-10-15 17:44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申请材料
1、卖方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婚情况下),房产证原件。
②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需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
②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③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④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⑤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流程
1、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并在合同上填写详细信息。
2、申请交易,领取网签号。
3、网签,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
4、领取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收益。
8、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四、经济适用房买卖费用
1、交易买卖费用:
契税:买方需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费用减半。
买卖手续费:房屋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套250元;在120平方米以上,每套500元。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需缴纳房价款的0.5%。
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2、申办房屋产权买卖费用:
登记费用:每建筑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印花税:每件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