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详解
2024-10-15 14:41一、纳入年度计划
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情况,市、县级政府需要将改造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相关网站查询,也可以在诉讼中审查政府的举证,以确定改造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二、听证论证
棚户区改造及征收的必要性和公共利益性质需要进行听证或专家论证,以确保改造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审查批准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需要对改造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则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城乡规划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则负责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县级政府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别是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情况下,还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五、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需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审批。如果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政府还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足额到位,并存储在专户中,之后才能启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六、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改造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必须先行完成集体土地征收,而不得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开展棚改项目。
七、拆迁程序要求
拆除棚户区房屋时,必须遵循先签协议,后补偿的原则。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拆除房屋的基本要求。
通过以上要求,可以确保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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