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详解
2024-10-15 11:49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二、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
以下情况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除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廉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前期: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申请人持相关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后期: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根据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并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四、相关知识
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