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条件及申请流程详解
2024-10-14 17:09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企业在房屋建设工程尚未完工前,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销售的行为。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许可制度的审批。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开发企业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否则将被禁止进行预售。
二、商品房预售的申请流程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有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开发企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1、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开发企业的申请材料,并在材料齐全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定条件。开发企业需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许可:经过审核,如果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通过以上流程,开发企业才能获得商品房预售的许可,才能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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