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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及区别

2024-10-14 10:30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及区别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二、购房合同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展开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3、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三、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项权益和责任。

2、核实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明确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避免纠纷。

4、了解退房和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

5、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合法手续。

通过以上几点的注意,购房者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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