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2022-06-20 16:22
婚前只写一方名字,且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的,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的人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债务。双方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债务。双方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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