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2024-10-13 14:29商品房交房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环节之一,但是在交房之前,开发商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
房屋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相关方面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由当地质监站进行现场监督。验收合格后,会填写并签字产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二、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要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表示该住宅已经满足相关部门规定的交付使用要求,可以合法交付给业主使用。如果没有该证书,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三、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由于住宅房屋交付使用后需要有合法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因此开发商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待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值时,业主委员会可以成立并招聘物业公司。
四、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作出的书面承诺,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应按照保证书中的约定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建设单位不提供该保证书,业主有权拒签房屋交接书。
五、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对房屋的结构形式、性能、标准、抗震指数等进行了相关说明,并提出了房屋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购房者在装修时应参照该文件,以确保房屋的安全。
六、提供实测面积登记表
开发商需要提供《实测面积登记表》,并请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套房屋的面积进行核定,以取得准确的实测面积。如果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中止收房。
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和实测面积登记表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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