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及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2024-10-12 17:03一、房产继承公证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1、前往派出所开具死者的死亡证明。
2、准备好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前往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以及死者的父母是否已过世。
4、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但只有一人要过户房产,需要其他人书面同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高收费为200元。
二、关于房地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
房地产继承是指将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关于房地产继承的几个法律问题: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权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满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且已死亡。
2、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合伙财产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的财产也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通过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可以确保继承人合法享有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同时,了解房地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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