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及所需证件
2024-10-11 08:07继承房产过户是指将房产的所有权从原所有人转移到继承人名下的过程。在进行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准备相应的证件。
一、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
1. 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进行收费。
3.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包括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支付的费用为: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总计25605元。
二、继承房产所需证件
1. 房屋所有证。
2. 继承公证书。
3. 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
1. 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 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准备相应的证件。为了节省费用,有些人在购买房地产时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话,仅需要数百元。继承房产前,务必了解相关费用和证件要求,以便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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