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租赁合同仍有效,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4-10-10 21:16一、租赁合同有效性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此,即使房屋出售,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二、租客优先购买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房东在出售租赁房屋之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并给予承租人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房东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卖房,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收到卖房通知后十五天内未回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租客在租赁期限内享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
三、租客权益保护
在租赁期间,房东不得妨碍租客正常使用房屋。如果房东在房屋出售期间频繁领他人看房等行为影响了租客的正常生活,租客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看房。如果房东提前收回房屋,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租客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拒绝房东和第三人的干扰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在租赁期间卖房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客仍享有优先购买权。租客在收到卖房通知后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拒绝房东和第三人的看房行为。租客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房东在出售房屋期间应尊重租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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