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2024-10-10 14:40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类型,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流程和注意事项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出售
对于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出售流程和普通住宅一致,价格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是,需要交纳一笔计税价格的3%作为土地出让金。需要注意的是,二类经济适用房经过交易后,房屋性质将变为商品房,税费缴纳比例将按照商品房买卖标准执行。
二、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的出售
如果想要出售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卖方需要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会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购房人可以按原价购买,或者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1)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流程:
a. 卖方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 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如果购房人放弃购买,管理部门会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c. 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管理部门会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
d. 买卖双方凭购房合同、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为经济适用住房。
(2)按原价回购的流程:
a. 卖方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 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房屋状况,确认卖方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c. 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卖方签订回购协议,并支付购房款。
d.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为经济适用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后,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而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果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