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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贷款人的误区有哪些?如何正确理解共同贷款责任?

2024-10-09 09:03

一、共同贷款人的误区

共同贷款人的误区有哪些?如何正确理解共同贷款责任?

共同贷款人常见的误区之一是认为房贷全部由主贷人承担。实际上,只要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不论是否为主贷人,都有偿还房贷的义务。这与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在公积金还款上有一定的差别,扣款顺序是主贷人的基本账户、主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如有)、次贷人的基本账户、次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如有)。一般来说,次贷人是主贷人的直系亲属,还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对于夫妻来说,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二、主贷人选择的重要性

在选择主贷人时,需要考虑多个实际情况。首先,银行会重点查看主贷人的征信情况,如果主贷人的征信有瑕疵,银行可能不会放款。其次,银行会重点考核主贷人的贷款资质和还款能力,因此选择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有助于贷到更高额度的贷款。此外,银行要求购买住房贷款抵押综合保险,其中包括保证责任险,只保障主贷人发生意外或伤残的保险。因此,选择家庭的顶梁柱作为主贷人,一旦对方遭遇意外,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此外,商业贷款对贷款时间和主贷人年龄有要求,一般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选择相对年轻的一方可以获得更长的贷款年限,降低还款压力。最后,政策因素也需要考虑,不同城市对本市和非本市居民购房有不同的限购和限贷政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也有所不同,购房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三、房屋产权与贷款责任的关系

房屋产权与贷款责任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婚后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的共有方式可以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的财产是均分的,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的财产依据事先确定的份额来分配,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因此,房屋产权与贷款责任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建议在购房前提前约定好所占份额,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四、离婚后的还款责任

离婚后,共同贷款人仍然有偿还贷款的责任。除非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的还款义务。因此,如果双方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就必须继续履行共同贷款的还款义务。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还款的观念是错误的,这是对住房贷款理解上的误区。

共同贷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需要正确理解自己的责任,避免陷入误区。同时,在选择主贷人时要考虑多个实际情况,以确保贷款顺利放款。此外,夫妻共同买房时应明确房屋产权与贷款责任的关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离婚后,共同贷款人仍然有偿还贷款的义务,除非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才可以解除自己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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