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
2024-10-07 09:20一、办理条件
1. 申请人或配偶需在本市办理过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未结清。
2.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也需满足同样条件。
4. 申请人需提前获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的同意,才能申请偿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
5. 申请人或配偶需为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过去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的信用状况标准。
7. 申请人需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可以是抵押或质押。
8. 贷款申请需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若在办理期间遇到政策调整,以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的时间为准。
二、办理费用
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贷款银行可能会收取中介贷款费用或违约费。具体情况需咨询贷款银行,了解其相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且要注意贷款银行可能收取的费用。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顺利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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