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公积金贷款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2024-10-06 15:28一、申请人填写《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各四份;
(2)借款人婚姻证明或单身职工和结婚证丢失的借款人婚姻状况可由其做出婚姻声明;
(3)购房缴款凭证复印件四份;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或声明四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四份;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2. 房屋建审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单位集资建房批复;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二、信贷科审核和贷前调查:
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3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答复。
三、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1)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借款期限不超过25年的,信贷人员(或银行代理员)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表格,2个工作日内完成;
(2)单笔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单笔贷款期限超过25年的,由信贷科(或银行代理员)将资料报中心信贷管理处贷前预审,信贷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
四、综合业务部审核:
综合业务部对贷款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中心审批:
中心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银行代理员办理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
银行代理员依据中心批准的《审批表》,与借款人签订《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借据),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房产抵押登记和担保手续:
银行代理员与借款人将《借款合同》等资料送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担保手续,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贷款划款:
信贷科贷时审核后,中心财务会计处依据《贷款担保办结通知书》和《审批表》给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划款通知书》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贷款发放和归档:
贷款发放后,银行代理员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移送综合业务部归档,并及时催收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