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费分配规定及权益保障
2024-10-05 08:44一、补偿款分割权的问题
在公租房拆迁过程中,补偿款的分割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户口限制:拆迁单位会给予在被拆迁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的人补偿款。
2.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的:对于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的人,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在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满5年的:对于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满5年的人有权分割补偿款。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享有多分配的权益: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 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2. 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3. 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
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除了上述情况,以下情况下不能享受公租房拆迁补偿:
1. 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租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 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有购房能力但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 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以上是关于公租房拆迁补偿分配的相关介绍,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当地房屋保障部门。
买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