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及规定解析
2024-10-03 22:02一、货币补偿方式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货币补偿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货币补偿的计算依据是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补偿金额。
二、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产权调换补偿是另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
2. 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3. 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三、补偿规定
在拆迁补偿规定中,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在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拆迁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可报请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以确保公平性。
同时,被拆迁人在获得相应补偿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都不得采取暴力强拆的方式来迫使被拆迁人搬迁,建设单位也被明令禁止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且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当地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中,需要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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