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贷款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解
2024-10-03 09:43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一类住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同时也可以再次销售。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借贷申请
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需要填写《住所公积金借贷申请批阅表》,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借贷金额。如果是自建住所,还需要提供土地和规划处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已有产权的住所,则需到房产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阅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贷人的材料连同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等提交给市住所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审阅。审阅通过后,通知借贷人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和典当物保险等手续。
三、担保
购买由开发商建造的经济适用房的借贷人,在正式办理典当手续前,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购买已有产权的住所,则需到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典当注册,并带相关手续到产权注册处办理房产他项权证。购买无土地证的住所,则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银行放款
借贷人完成以上手续后,住所公积金管理部门向指定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议书,通知银行放款。
五、还款
借贷人按照借贷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每月向银行还款。
经济适用房贷款后续办理的条件包括:借贷人需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连续缴存住所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备合规的购房、建房、自住住所的合同和相关材料,具备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并提供担保或抵押物。
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但只要满足相关条件,购房者就能够顺利办理贷款,实现购房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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