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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手续详解

2024-09-29 21:03

房产赠与是指房产人将房产权无偿赠给别人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产赠与当事人需要提交房产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产权变更注册手续,才能使房产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产赠与手续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房产赠与手续详解

一、签订赠与书

房产赠与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产赠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交纳税费

房产赠与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凭借房产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照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三、处理公证

根据国家和本地的相关规定,房产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产权变更注册手续

房产赠与的当事人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变更注册,并提交以下材料:1.过户办理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和公证书;5.相关税费的收据。

五、交付房产

房产赠与人将房产交付给受赠人。交付的标准是办理房产权变更注册手续。如果未办理房产权变更注册手续,但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赠与人已将房产权证原件交付给受赠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确认赠与成立。

赠与合同中的职责和责任

赠与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使赠与物的权利归属于受赠人,赠与人的主要责任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规范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如果赠与的物品需要办理注册等手续,赠与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赠与合同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有两种例外情况。首先是在附加责任赠与中,赠与的物品有瑕疵,赠与人在附加责任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附加责任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责任不是独立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因为赠与合同是单方无偿合同,所以附加责任赠与所附的责任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责任为抗辩。

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物的责任后,受赠人开始履行其所附责任。附加责任赠与与意图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意图赠与是为了完成一定目的,达到相关效果而进行的赠与。与附加责任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意图赠与的赠与人不能向受赠人办理效果的完成,而只能在效果不能完成时办理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加责任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的,赠与人可以办理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与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责任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物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有权无偿获得赠与物,但如果赠与合同约定了承担责任,受赠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慈善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办理交付手续。

如果您需要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可以参考本文提供的房产赠与手续详解,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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