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违约流程及处理方法
2024-09-29 19:22一、卖房子违约的原因
在房地产市场复杂的背景下,卖房子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购房者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违约原因,以便在购房过程中做好防范。
1、购房者要了解待购房子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乡村宅基地所建房子,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子。
2、房主可能认为所售房子是政策规定不允许出售的房子类型。
3、房主可能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非合同”为由,要求确定销售合同无效。
4、房主可能以所售房子是夫妻共同产业,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子。
卖家毁约的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快,卖房人在售出房子后感觉吃亏,产生内心的反悔。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二手房销售手续繁琐,房子产权注册规定不合理等。
二、卖房子违约的处理方法
针对不同情况下卖家违约的原因,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签定购房合同后房东回绝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及时发布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的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需延期应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根据不够而被法院判定违约。
2、签定居间协议后拒签销售合同
在签定居间协议后,房东可能会找一些理由来拒签销售合同。这些理由一般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子的产权是女儿或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认为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
2)房东在签定居间协议时还未获得房子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有获得产权就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签署过佣金承认书、托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违约责任,补偿买方。
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已与他人签订了销售合同但产证还在处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子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子根本就无法获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产权属于他人,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补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进行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