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滞纳金是多少?了解一下相关政策规定
2024-09-29 12:33一、土地资源的政策规定
在房地产市场中,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受到国家管理的。为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标准运营性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出让作业的要求》。根据这个要求,土地出让需要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一致规划,尽可能整体出让,不得随意切割城市规划中的地块。同时,未经收储的商业、寓居以及商住综合用地不得出让。
二、土地滞纳金是多少
根据《要求》,土地出让需要遵守“三个不挂钩”的原则。即寓居用地不得与招商引资项目挂钩,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与配套寓居、商住用地挂钩;以商业、科研研发等用途提供的2.5工业用地坚持不与寓居用地挂钩;具有引领性商业项目用地,确需设置相关业态条件和建造要求需事先报请市政府集体研讨。此外,《要求》还提到了“三个禁止”,即寓居用地出让不得设置任何约束性、排他性的准入条件;商业及商住综合用地不得设置影响公正、公正竞赛的约束性、排他性准入条件;禁止在“退二进三”过程中以补交出让金、协议出让方法将原有工业用地改变用途进行商品住宅开发,规划用途主要为寓居用地,需纳入政府储备方案。
根据《要求》,土地的建造周期根据项目建筑总面积来确定。寓居用地的建造周期为2-3年,商业用地的建造周期为2-3年,工业用地的建造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果土地受让人未按要求开工或竣工,将按土地出让价款处以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滞纳金。
三、土地管理的其他政策
除了土地滞纳金的规定,还有其他土地管理政策。各区(开发区、新区)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当年国有建造用地供给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法。其中,寓居用地供给方案不低于前五年实际供给的普通水平。各开发区工业工业项目用地占其方案供地总量份额不低于70%。市本级各区(开发区、新区)列入年度供给方案的商业及寓居用地,需已收储或已归入收储方案,未经收储的商业、寓居以及商住综合用地不得进入土地一级销售出让。
以上就是土地滞纳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其他土地管理政策的要求。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专业渠道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