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屋使用权赠与是否可撤销?

2024-09-28 22:53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

房屋使用权赠与是否可撤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无偿地赠与给他人,受赠人也应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房屋赠与不收个税: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将房屋无偿赠与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产权人死亡,需要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二、房屋使用权赠与的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房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也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自己的房子。但需要注意,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具备这些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是否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能任意撤销。

三、注意事项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公证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和合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

2.赠与合同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根据《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使用权赠与可以撤销,但需要注意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完成撤销赠与的手续。如有需要,建议在赠与前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