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及免征对象解析
2024-09-26 18:22一、广东省房产税征收区域要求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广东省房产税的征收区域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按市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县城按县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范围征收,工矿区需经省税务局同意后才能征收房产税。
二、广东省房产税缴纳人与税率
广东省房产税由产权拥有人交纳,产权归于人民拥有的由运营处理单位交纳。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具体税率为1.2%或12%。
三、广东省房产税免征对象
广东省房产税免征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人民集体、部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务部分拨付作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以及社会举行的公共、公益作业单位自用的房产等。
四、广东省房产税的其他规定
广东省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交税人应在实施细则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注册,同时对房产的改动、建成、购进、搬运、添建、改建竣工和租借、运营等情况进行申报。房产税的征收处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根据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的房产税征收区域、缴纳人与税率、免征对象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交税人应按照规定合法纳税,同时了解相关申报注册和征收处理的规定,确保顺利完成房产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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