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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划拨的相关规定及特点

2024-09-26 04:05

一、集体用地划拨经国家规定的范围

集体用地划拨的相关规定及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动,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给土地使用者,由县级政府批准。赔偿,具体范围包括:

1. 国家机关土地: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的用地。

2. 军事基地:符合军事措施保护法提出的军事措施的土地。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包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电力供应、通讯、燃气、热力、城市公共交通等用地。

4. 城市公益用地:指各类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等体育、健康、教育事业用地。

5. 国家重点扶持能源、交通、水等项目用地: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等交通项目用地,水电项目、农田灌溉工程、排水、河流治理工程、城市、工业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点

1. 政府行政行为: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政府行政行为,不需要分配双方进行谈判,只需具备法定程序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

2. 少量费用或免费进入: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只需支付少量费用或免费进入。根据相关法规,付款方式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较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少。

3. 不受日限制:土地使用权的分配不受日限制,即不受法律的使用限制。

4. 转让、租赁、抵押有限: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受到法律限制,除非经过批准,否则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者由于客观原因不需要用地或者不用土地进行审批,国家有权取消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追缴土地使用权。

集体用地划拨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公益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划拨具有政府行政行为、少量费用或免费进入、不受日限制以及转让、租赁、抵押法律有限等特点。了解集体用地划拨的相关规定和特点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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