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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优惠解析

2024-09-25 08:19

一、房产交易税收的有关政策

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优惠解析

最近,根据有关部门的消息,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转向“去库存”,国家逐渐推出了房地产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自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告》,将营业税免征期从5年缩短至2年。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还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告》,加大了对自住房销售的契税和营业税优惠,并取消了对通常住所和非通常住所的差别待遇。

二、房产交易税收的相关税种

根据政策规定,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卖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自购买不满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自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卖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自出售住所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契税(买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自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2套以内(含2套)住所,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自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仅有住所,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自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所,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自购买3套以上(含3套)住所的,一律按照江苏省原定的3%税率征收契税。印花税(销售双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自出售或购买住所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房产交易税收的注意事项

在房产交易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定自购房日期,对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所,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对于其他住所,以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为准。其次,要确定房产转让日期,以出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此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自出售或购买住所,不适用于自出售或购买非住所、单位出售或购买住所以及非住所。最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调整房地产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告》中关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所的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自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自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告》执行。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政策规定合理规划,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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