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认房不认贷的含义及市场情况解析

2024-09-25 06:35

一、认房不认贷的市场情况

认房不认贷的含义及市场情况解析

近期,银行调整首套房贷利率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商业贷款政策不断变化的同时,很多人对于认房不认贷的含义产生了疑问。那么,到底什么是认房不认贷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目前,北京的商业贷款政策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已经是“认房又认贷”,即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时,银行既要认可购房者名下是否有房产,也要认可购房者是否有贷款记录。而对于公积金贷款来说,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然是“认房不认贷”的准则。

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的情况

如果您是北京户籍,名下没有房产,之前在其他城市用商业贷款买过房,并且已经还清了贷款,现在准备卖掉这套房产,在北京购买一套新房,那么这套新房可以算作首套房。相比于二套房需要支付60%-80%的首付款,首套房的压力要轻松很多,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北京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那么在还清贷款之前,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仍然是非常有利的选择,可以考虑一些价格较低、中小户型的房源。

三、认房不认贷案例分析

某购房者之前曾经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子,贷款已经结清,房子也没有卖出。在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之后,某购房者咨询了银行,想知道像她这样的情况,再次购房银行如何认定。

根据新的政策,某购房者在银行贷款购房时,已经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由于单位公积金一直在缴存,某购房者希望再次使用公积金购房,并且希望能够贷到公积金的上限120万元。然而,经过咨询后,某购房者发现像她这样的情况,使用公积金购房只能被认定为二套房,最多只能贷款80万元,首付款要高出30%。

总结起来,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是“认贷不认房”,只要名下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房就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而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认房不认贷”,对于名下有一套未卖出房产的人来说,根据现行政策仍然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款要高出30%。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该多了解市场的房地产信息,特别是了解认房不认贷的含义,这样可以为购房决策提供参考。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